在专项检查中,该局相关科室和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个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认真检查校园食堂食品原料质量、就餐场所、操作间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督促学校食堂要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口,不得购进、加工、制作、售卖野生动物、长江流域禁捕的野生鱼,禁止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执法人员还对校园推进实施“互联网十明厨亮灶”工程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学校食堂立即整改到位。
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督导学校相关负责人和食堂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莱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集中一周时间,完成全市72家学校、101家幼儿园食堂全覆盖检查,认真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