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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抽检:6批次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2年1月13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本次为2021年第2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生产领域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产品25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3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殊要求》、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等标准的要求,对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产品的不锈钢理化指标-砷、不锈钢理化指标-镉、不锈钢理化指标-铅、不锈钢理化指标-镍、不锈钢理化指标-铬、其他金属理化指标-砷、其他金属理化指标-镉、其他金属理化指标-铅、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青州市创利食品机械有限公司、青州市东虹食品机械有限公司、青州市圣越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白鸽食品机械有限公司、银鹤机械(山东)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众友机械有限公司6家生产者的6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项目。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的加工能力比较大,主要适用场所为大型食堂、餐馆、酒店等商业场所,面对的消费者主要是食品加工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消费者在挑选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购买者要根据自己的使用需求、生产规模来选择相适应的产品,通过查看机器的铭牌、说明书中明示的功能和生产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2.检查器具铭牌,器具铭牌应有规格型号、电压、输入功率、电源频率(或电源性质符号)、防水等级、制造商等基本信息。
 
  3.查看商品整体外观,进行商品外观静态检查。看机架、机壳等外表面有无凹凸、挤压等伤痕,有无明显的制造缺陷或可视的外观色差。检查器具的折弯处、封边处有无明显锐边。查看器具的随机附件是否齐全。
 
  4.查看器具的基本防护结构,用手在不通电的状态下简单试验器具的底部、外壳防护处等部位看是否会碰触运动部件。打开防护罩,查看周边是否有接近开关等防护措施。通过基本查验选择安全防护较好的产品。
 
  5.进行通电运行动态检查。按说明书安装附件后接通电源,检查开关动作是否控制准确及时,通电后器具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有杂音等。商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标准要求至少有一个启动开关和一个停止开关,查看开关是否齐备,同时操作按下启动和停止两个按钮应不工作。
 
  6.建议消费者保存使用说明书和三包证明以及保修卡,认真清点随机工具及备件,并要求经销商出具正式发票,以备今后机器出现问题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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