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党政同责,强化责任担当。该局深入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牵头健全了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市长为副组长,4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形成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有两责”“守土有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推进全民共享,强化食安共建。将“省级食品安全县”年度检查和复审工作纳入全市1+223重点工程推进项目,严格按照“党政同责、食安共建、基建提升、抽样检测、专项治理、行刑衔接、底线坚守”7大举措,全力以赴做好“省级食品安全县”年度检查和复审准备工作。目前,已牵头组织42个食安委成员单位,完成了6个方面、36个大项、94个小项相关迎检资料的准备,并全面对全市21种相关迎检业态服务指导、安全监管、提档升级,为海阳市“山东省食品安全县”年度检查和复审的明察暗访、考核评价、顺利通关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推进抽样检测,强化质量提升。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依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检验相关标准开展抽样检测,今年计划抽检与大众饮食息息相关的产品2914批次。今年以来,已开展相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440批次,已收到检测结果440批次(其中含食用农产品(5.580,-0.04,-0.71%)168批次),合格率为99%,对不合格产品均采取依法查处、立即下架、销毁处理,并全部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示,广大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大幅攀升。
四是推进重点防范,强化专项治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事先告知以及暗查暗访等不同形式,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安全,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食品生产企业桶装水加工、固体饮料、婴幼儿奶粉、肉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其中,第一季度4次开展130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全覆盖检查,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67户次、食品生产企业102家次,有效防范风险领域食品安全。
五是推进行刑衔接,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全市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吸纳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建成立食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农产品经营、畜牧产品经营、渔业产品经营的统筹协调监管和联合执法行动,有效确保业户监管“全覆盖”、联合执法“零容忍”、线索移交“零距离”,先后移交涉嫌刑事案件6起,达到了查处一个违法行为、移交一个涉嫌刑事案件,震慑一片市场主体的警示教育作用。
六是推进安全保障,强化底线坚守。采取协管员排查报送+双随机监管+专项检查+日常监管执法的模式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全面摸清辖区食品生产企业104家、小作坊26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527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3717家、餐饮服务单位1933家、以及农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12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448家、卫生领域餐饮具消毒企业2家基本底数,并建立“一户一册”“一户一档”管理档案,有效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底数清晰、信息健全,应查尽查、应管尽管。自年初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0余人次,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1轮次全覆盖排查整治,累计发现问题隐患1100余个,问题整改率达100%,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24起,有效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七是推进并轨运行,强化风险防控。紧跟疫情常态防控形势,推进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并轨运行,在全面保障食品安全基础上,扎实推进全市5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5家进口非冷链企业、397家药店、3个农贸市场、54家学生小饭桌以及涉及5000余名直接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年初以来,安全处置进口冷链食品1227.31吨、进口非冷链货物682批次,检测业户6624户次、物品及环境样本117965份,督导重点人群核酸62328人次,推送“四类药品”销售信息87259条,责令停业整顿63家,有效防控了疫情风险。
八是推进信用监管,构建社会共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断健全,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分类监管。对104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分级分类评定,其中,A级88家、B级9家、长期停产5家,争取年底前完成“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三标管理覆盖100%。近两年来,共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200余起,做到投诉举报受理率、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对食品经营单位在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考核、日常督导等各类创建或考核中,被上级部门扣分或通报并查证属实的不良行为实施累计记分,并对信用不良者实施红黑榜曝光,约谈负责人,予以停业整改,加大对食品经营者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的力度。今年以来,通过局微信公众号推送食品方面“红黑榜”25期,被当地媒体相继报道,引起较大反响。
下一步,海阳市市场监管局将紧扣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尽职尽责、勇于担当,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实际行动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实现食品安全有效监管新突破。